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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义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征集“六霸”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6-03-11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,重拳打击“村霸”“乡霸”“沙霸”“矿霸”“街霸”“市霸”等突出黑恶势力,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,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线索征集范围

1.“村霸”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在农村横行,实施操纵破坏基层选举、把持基层政权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、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
2.“乡霸”在乡镇为非作歹,欺压百姓,操控地方事务,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
3.“沙霸”在采砂领域非法开采,以暴力、威胁强占砂石资源、垄断市场,破坏生态环境、砂石资源管理和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4.“矿霸”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,以暴力、威胁强占矿产资源、垄断市场,破坏生态环境、矿产资源管理和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5.“街霸”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、称王称霸,破坏社会治安秩序,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6.“市霸”盘踞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垄断市场、收取保护费,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7.教唆、诱导、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,或者针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。

8.纵容、包庇痞霸势力犯罪活动,为痞霸势力充当“后台”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及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黑恶痞霸势力。

二、举报注意事项

1.举报人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、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、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,录音录像、物证书证等材料。

2.举报人对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、夸大、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,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3.对举报提供线索者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;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。

三、举报方式

1.电话举报:110或0797-7376882(崇义县公安局)

2.邮箱举报:cyshce@163.com

3.来信举报:崇义县公安局扫黑办(收),邮政编码:341300

崇义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6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