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义县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
为确保崇义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管理
(一)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,各公办幼儿园具体实施。
(二)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、新生家长代表等组成,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。
二、基本原则
坚持“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、就近入学”原则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,幼儿园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程序、入学条件和学位情况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当生源数超出学位数时,由幼儿园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,确定招生名单。
三、招生计划
(一)城区公办幼儿园
1.幼儿园小班。按国家规定班额招收小班幼儿共23个班。其中,城关幼儿园6个班(含3个托班升段),明德幼儿园7个班(含1个托班升段),阳明幼儿园4个班(含1个托班升段),上营幼儿园6个班。
2.幼儿园托育延伸班。按国家规定班额招收托大班幼儿共7个班、托小班幼儿1个班。其中,城关幼儿园托大班5个班(含1个托小班升段)、托小班1个班,明德幼儿园托大班1个班,阳明幼儿园托大班1个班。
(二)乡镇公办幼儿园
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根据属地实际情况,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人数和班级设置。
四、招生对象
(一)幼儿园小班
年满3周岁(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),身体健康、智力正常(无慢性传染病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)的适龄幼儿。
(二)幼儿园托育延伸班
根据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年龄要求进行招生。
五、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
(一)普通适龄幼儿入园类
1.招生范围
(1)城关幼儿园: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、小江社区、横水村、中营村(居住地位于人民路往北)、萝卜巷村、塔下村、鱼梁村、水口村、朱坑口村、麻土村、茶滩村、大密村、三坑村、新坑村、官坑垄村的适龄儿童。第二顺序招收合法房产地址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、小江社区的适龄儿童。第三顺序招收居(租)住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、小江社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。
(2)阳明幼儿园: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、横水村、中营村(居住地位于人民路往北)的适龄儿童。第二顺序招收合法房产地址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的适龄儿童。第三顺序招收居(租)住在中山社区、章源社区、阳岭社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。
(3)明德幼儿园: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、上营村、中营村(居住地位于人民路往南)的适龄儿童。第二顺序招收合法房产地址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的适龄儿童。第三顺序招收居(租)住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。
(4)上营幼儿园: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、上营村、中营村(居住地位于人民路往南)、左溪村、密溪村、碧坑村的适龄儿童。第二顺序招收合法房产地址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的适龄儿童。第三顺序招收居(租)住在阳明社区、文昌社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。
2.材料说明
(1)合法房产证明:指房屋产权证、不动产权证、经住建部门备案鉴证的购房正式合同、经政府负责拆迁的部门备案的拆迁安置协议、经住保部门鉴证的公(廉)租房入住证明,五者有其中一项即可,所有合法房产证明必须在2026年6月22日前办理。合法房产登记姓名必须与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。
(2)居住证:指外县市户籍暂住崇义县城人员,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的居住证,截至2026年7月3日仍然有效。
(3)居(租)住证明:指本县户籍人员,到租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县城租房证明,样表见附件1。
(4)务工证明:指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的2026年社会养老保险凭证。
(5)经商证明:指经商人员持有的市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,截至2026年7月3日仍然有效。
3.报名要求
此次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采用“赣服通”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申请,具体要求如下:
(1)第一顺序、第二顺序:“赣服通”政务平台可自动比对核验相关信息,家长无需另行上传证明材料。如果存在特殊情形,请家长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。
(2)第三顺序:本县乡镇进城务工、经商人员子女或县外、省外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提供户口本、出生证以及现居(租)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经商、务工证明。
(二)教育优待政策类
军人(含烈士)、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学,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6月22日前交县教育局学前服务股。
1.军人子女。按照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赣市府发〔2023〕10号)规定执行,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、烈士、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,需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2.消防救援人员子女。按照《赣州市人民政府〈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赣市府办发〔2019〕10号)规定执行,需提供县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(三)公办幼儿园“长幼随学”类
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,同一户家庭多孩子女就读时,其兄(姐)就读某幼儿园其他年龄段,如家长有意愿,允许其孩子新入学时申请按照第一顺序安排到与其兄(姐)同一幼儿园就读。
(四)招生流程
1.公告
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《崇义县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》,公布入园条件、招生程序等。
2.时间安排
(1)预报名信息登记:2026年6月17日8:00—23日12:00。
(2)公示预录取(报名人数在计划数内)或摇号(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)名单:2026年6月23日。
(3)统一摇号时间:第一批次2026年6月26日;第二批次2026年6月29日。
3.预招收方式
(1)入园意向登记:幼儿家长按照就近原则,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“赣服通”线上报名管理系统录入子女或被监护人信息进行报名,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信息,不得两园兼报。
(2)确定招收名单:若某一顺序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,将直接录取;如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,将在2026年6月26日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,确定第一批次预录取名单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(如某园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招满,将不再启动第二批次),预录取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。如果在某园招生顺序未摇中者,将实行第一次调剂到同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,如报名登记幼儿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,将在2026年6月29日组织第二批次摇号确定预录取名单。剩余报名人员将统一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。招生过程由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现场监督,摇号后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结果。
4.体检入园
根据《关于做好全县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及入园(所)儿童健康体检的通知》(崇卫健字〔2024〕55号)要求,拟招收幼儿须在7月12日前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,并将健康合格证明交至预录取幼儿园。
六、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
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,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,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并公布。
七、入园登记时间
各幼儿园报名登记的具体时间和安排,以学校通告为准,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准时报名。逾期未报名的,一律视为放弃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资格。
八、其它事项
(一)幼儿监护人须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,发现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入园资格。
(二)相关单位出具证明,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,务必做到实事求是,公平公正公开,对开具的证明负责。
(三)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招生,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、有序、平稳。全县幼儿园不得招收未办理延缓入学的满六周岁儿童入园就读,全县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幼儿就读。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,报县教育局研究解决。县教育局学前服务股电话:0797-3820316,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:0797-3827697。
本《实施办法》由县教育局学前服务股负责解释。
附件2.崇义县城区社区划分图
